淺談人之業力與靈魂關係

淺談人之業力與靈魂關係


淺談人之業力與靈魂關係  *沈子鈞

       筆者有位南部親友年輕時家境不是很好,但夫妻倆勤奮打拼,將其獨子栽培成醫學博士,可說在鄉里間出人頭地也是很光榮之事,這孩子不但從小會念書,而且於國內得博士學位後,又申請至美國深造約只一年就念得「博士後」〈Post Docor〉。但不知何以然,似乎從年輕開始,父子就相處不愉快,後來其父親年老病死,剩下老母共同居住,或許應該是媳婦不孝,而使這厚道之老母痛苦活著,看她整天不說話蜷曲在床上等死,也很少進食。此場景令人感觸良深。學佛者說:「能成為一家有四個原因,就是報恩、報仇、討債、還債」,照理,他們一家人應可物質不乏的快樂生活,卻演變成全家在痛苦之磁場中,我們相信,這位厚道母親之靈魂很苦,目前只是關在身體之監獄中。大概各人前世不知做了什麼,這一世有不同因緣成為「怨親會」,而有苦多樂少之報應,我們想將她帶回家奉養,但其兒子媳婦執意不肯,說怕鄰居講他們不孝。其實,相信老人要的不多,主要還是精神快樂些罷了。

       佛法中有些人會探討「父母未生我之前,我是誰?」,以我淺見,好像有點談玄說妙,簡單而言,人體就是靈魂借以修行之「工具」,所以在靈魂這「能量體」於各人之累世善惡業影響不斷輪迴下,剛好有一世投胎為人,就開始在紅塵濁世生活,若福報好卻未覺悟人投胎,目的是提升神識〈靈魂〉能量,很自然會沉迷於追求感官欲望之樂,使靈魂濁度增加,下一世可能又往惡道墜落,此亦為修行者言「富貴求道難」,而若有悟者,則選擇好的宗教去提升「靈性生活」,因其知道人之「快樂痛苦」,其實和自己「靈魂」很有關係。世俗乃追名逐利,相互比較之人生,但並非生命真正意義,所謂助人為快樂之本,當人貢獻已力幫助別人,時內在感覺之愉悅才是主人〈靈魂〉之快樂。

       有智慧者「一次只活一天」,以「活在當下」之方式,多做利人利己之事,「清心自在」是靈魂往上提升特徵之一,世俗中真快樂者似乎也不多見,因人從小到大,於各種教育制度下,多少造成「相互比較」之競爭心,但接觸宗教後有人覺悟「看破放下」去過「隨緣自在」之福慧雙修人生。可惜觀察當今社會「功利主義」當道,貪污者以不同名義要求赦罪,其實這些以不法手段謀利者,或許不信死後仍有陰間審判,冥府之司法才是公正的,各人之善惡業早已輸入在「生死簿」中,一些人活時或許僥倖逃過司法制裁,但死後靈界才是真正「生命之開始」。人在世上是活在「粗維空間」,靠一個皮囊肉身存在〈並非真我〉,死後靈魂進入「能量世界」之〈細維空間〉,善惡報應才真正彰顯。智者也因有此覺悟,故知趁活時多多行善積德,以修今世福德及來世好的善報,那他〈她〉之靈魂可說在人間已將愈修愈快樂,儘量隨緣消舊業更莫造新殃,漸漸活在福慧俱足之人生中。

       在人世間有時看到善良者在吃苦,而奸巧者卻在享福,其實一個在消業障,一個在添惡業,今生來世報應乃遲早之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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